您的位置: 主页 > 新闻中心 > 行业新闻 >

国外对进口货物木质包装的要求

返回列表 点击数: 发布日期: 2020-06-16 18:25
 1.美国要求:包装材料禁止使用稻草,如被海关发现,必须当场销毁,并支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。木质包装材料(或带有木质的),需要熏蒸。否则港口清关时回很麻烦,要么目的港补办熏蒸(费用是天价),要么销毁货物。

2.新西兰要求:严禁使用以下材料:干草、稻草、麦草、谷壳或糠、生苔物、土壤、泥灰、用过的旧麻袋等。
3.沙特阿拉伯港务局规定所有运往该国港埠的建材类海运包装,凡装集装箱的,必须先组装木托盘,以适应堆高机装卸,且每件重量不得超过2吨。

4.伊朗要求:药品包装、食品包装、茶叶包装,分别要求以木托盘形式,或体积不少于1立方米或重量1吨的集装箱包装。

5.沙特阿拉伯要求:凡运往该港的袋装货物,每袋重量不得超过50公斤,否则不提供仓储便利,除非这些袋装货物附有托盘或具有可供机械提货和卸货的悬吊装置。
6.菲律宾要求:凡进口的货物禁止用麻袋和麻袋制品及稻草、草席等材料包装。

7.加拿大要求:木质包装材料(或带有木质的),需要熏蒸。否则港口清关时回很麻烦,要么目的港补办熏蒸(费用是天价),要么销毁货物。

8.澳大利亚要求:凡用木质包装材料、木托盘的货物进口时,均需提供熏蒸证明。

咨询热线

15165429111